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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调整远端防控要求的通知
2022-06-29 16:35

根据国内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,为维护好回国人员身体健康,现将自巴新回国人员远端防控要求调整如下:

一是所有拟回国人员均应进行登机前48小时“双核酸”检测,最后一次核酸检测时限为登机前24小时。

二是“双核酸”检测应在不同检测机构,采用两种不同试剂,两次采样间隔24小时以上。

三是在巴新具有合法检测机构的检测结果均予认可。

四是可自行选择回国路线,中转次数不限,包括有直航赴华航班在内所有国家人员均可中转乘机赴华。对中转回国人员,应在始发地、中转地(赴华航班起飞地)分别进行检测,并分别申领健康码。

五是对于既往感染史人员,痊愈14天以上的按普通人员防控;痊愈未满14天的补足14天。如能提供间隔24小时以上的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可确认痊愈。14天健康监测期间无异常的,登机前检测要求与普通人员一致。

六是对密切接触者、有疑似症状人员、核酸检测结果“不确定”、核酸检测Ct值处于“灰区”人员健康监测期由14天缩短至5天,期间无异常的,登机前检测要求与普通人员一致。

以上自7月1日起实施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2022年6月2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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