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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字签证
2024-11-18 16:19

G字签证

【颁发对象】

G字签证颁发给经中国过境的人员。

 

【申请材料】

(一)护照及复印件: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、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资料页复印件1份。

(二)请在线填写并打印签证申请表(在线填写申请表链接:https://consular.mfa.gov.cn/VISA/)和确认页,本人签字后与其他签证申请材料一并递交。

(三)照片:1张近期、正面、彩色(浅色背景)、免冠、护照照片,照片请粘贴在申请表上。照片规格请点击这里。

(四)非巴新籍人士申请中国签证,须提交在巴新的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等材料。

(五)如您曾有中国国籍,后加入外国国籍,此系首次申请中国签证,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。如您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,须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。如您曾更改姓名,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。

(六)拟前往国家(地区)的已确定日期的联程机(车、船)票。

(七)驻巴新使馆根据个案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。

     

【处理时限及费用】  

详情见处理时限及费用 

 

【注意事项】    

(一)请如实、清楚、完整地填写签证申请表各项内容。

(二)申请人必须对护照、表格、照片及其他所有申请材料(包括复印件)的真实性负责。

(三)参照国际通行做法,中国所有对外开放口岸对世界各国人员实施2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。外国人持有效国际旅行证件、定妥座位的联程客票搭乘国际航行的航空器、船舶、列车从中国过境前往第三国或地区,在中国境内停留不超过24个小时且不离开口岸的,可免办签证;如需离开口岸,应当向口岸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入境许可。

更多政策解读,请询中国国家移民管理局网站:https://www.nia.gov.cn/n741440/n741577/c1659077/content.html

(四)大使馆要求面谈的将另行通知申请人。申请人须亲自前来接受面谈。

(五)领事官员将依个案做出签证决定。

(六)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》,中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。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,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,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。

(七)上述信息如有变动,以驻巴新使馆解释为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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