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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交部发言人就菲律宾发表关于 “南海仲裁案裁决”出台9年声明答记者问
2025-07-12 15:55

问:日前,菲律宾外交部就“南海仲裁案裁决”出台9年发表声明,菲律宾外长在有关研讨会发表主旨演讲。请问中方对此有何评论?

答:中方在“南海仲裁案”问题上的立场一贯且明确,有关“裁决”是一张非法无效没有拘束力的废纸。中国不接受、不承认所谓“裁决”,不接受任何基于该“裁决”的主张和行动。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在任何情况下不受该“裁决”影响。我想再强调几点:

第一,“南海仲裁案”违反了国际法基本原则。菲律宾单方面提起“仲裁”,没有履行事先充分交换意见的必要前提,违背中菲达成的通过协商和平解决争议的共识,违反《南海各方行为宣言》有关直接当事国通过友好磋商谈判和平解决争议的规定,违背了“约定必须遵守”“禁止反言”等国际法基本原则。

第二,“南海仲裁案”违反了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》。陆地领土问题不属于《公约》管辖范畴。海洋划界问题早在2006年就已被中国明确排除出“强制仲裁”等程序。菲方无视中方声明,执意提起“仲裁”是对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》争端解决机制的滥用。“仲裁庭”越权审理,侵犯了中国作为《公约》缔约国自主选择争端解决方式的权利。其行为完全背离《公约》目的宗旨,严重损害《公约》的完整性和权威性,严重冲击国际海洋法治。众多国际权威法学专家,包括国际法院前院长、国际海洋法法庭前法官均认为“裁决”存在严重谬误。

第三,“南海仲裁案”违背了南海的基本事实。“仲裁庭”在事实认定和适用法律上存在重大缺陷,作出的“裁决”错误明显,漏洞百出。“裁决”把南沙最大岛屿,有着50万平方米的太平岛判定为岩礁而非岛屿,并进而认定南沙群岛没有任何岛礁可以产生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。这完全不符合《公约》规定。如果按这一“标准”,很多国家的主张都是非法的,世界海洋格局将被改写。

中国始终致力于同南海其他当事国通过谈判和平解决争议,同东盟国家全面有效落实《南海各方行为宣言》,推动早日达成“南海行为准则”,为维护南海和平稳定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。我们奉劝有关国家不要再拿非法“裁决”这张废纸说事,更不要企图以此为借口进行侵权挑衅,其结果只能是得不偿失,自食恶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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